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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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