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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 省管有关医院:
现将《江苏省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钱超,电话: 025-83620876, 电子邮箱: 695981362 @qq.com。
附件:苏卫办医政〔2025〕9号--关于开展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pdf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