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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公开招标 时间:2023-01-03 地区:全国 浏览:66 【字体:

一、招标条件

齐河县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委托山东嘉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2.项目编号:sdjh-2023-gc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控制价(元)
齐河县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施工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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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标书取得费: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齐河大厦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齐河大厦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嘉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投标人可以索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缴纳)。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八、监督单位:无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投财富中心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17615988701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万达广场d区c座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15253432868

发布人:山东嘉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