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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1-09 地区:全国 浏览:37 【字体:

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6-01-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128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业务需要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1.对“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格式11内容调整; 2.对“第三章 服务需求”001包组服务清单中“四、承办及运营管理”相关内容调整; 3.对“第四章 评标方法”附件3 -001包组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6、7、8、9条内容调整。 变更详见最新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09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启动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可以在集采机构现场解密,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联系方式:024-22522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坤

电 话:024-2289665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