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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鼓山中心幼儿园鹿溪分部装修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作者: 时间:2022-10-10 地区:福建 浏览:10 【字体:

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山中心幼儿园鹿溪分部装修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0092218015171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山中心幼儿园鹿溪分部装修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

预算金额:897.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州市鼓山中心幼儿园鹿溪分部装修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鼓山中心幼儿园鹿溪分部装修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招标编号:fjtp-00092218015171)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合作模式进行融资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鼓山中心幼儿园鹿溪分部装修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3 项目概况:

项目建筑面积约4033.80平方米,总共装修有三层。拟设12个教学班,容纳幼儿生数360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主体装修、室外配套及购置教学仪器等。

项目投资估算946.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19万元,预备费30.0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10万元,设备购置费300.00万元。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2.4.1本项目为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项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福州市鼓山中心幼儿园鹿溪分部装修项目的投资、设计及建设工作。工程建设内容为幼儿园主体装修、室外配套及购置教学仪器等,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为准,以上建设合作内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2.4.2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福州市鼓山中心幼儿园鹿溪分部装修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规定招标人授予中标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特许权。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并承担风险;在签订《投资建设合作合同》同时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中标人按照《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交付给招标人。

2.4.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及建设工作,详见上述第2.3款所述的项目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为准。

2.4.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4.5质量要求: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项目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由金融机构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时点存款证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10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间的任意1个日历日);

3.2.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③投标人股东(指相对控股的股东)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所持有的投标人股权未被冻结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6 本项目允许分包,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投资、施工应由中标人自行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可将投资、施工以外的工作内容依法依规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中标人需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人实施方案等报发包人备案。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对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人不得进行再次非法分包或转包。

3.3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14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方式:1:在线咨询;2:客服电话:0591-83709786 / 0591-83708622 / 0591-83708660;3:福易采交流群:591827556)。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购标转账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 号:429975687888

投标人转账须知:

(1)本项目转账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不支持个人对公转账,转账时需备注:项目招标编号-购标,若未按此格式进行备注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标书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购买标书费用仅支持由投标人携加盖单位公章的缴款凭证复印件自行前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00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请告知开票人员本项目开具发票专用编号:szzx-2022zc092(该编号仅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

(3)电汇或银行转账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将于凭证上传后48小时内进行确认,购标时间以购标费用到账(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凭证载明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福建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制作完成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10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公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电子开标辅助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解密),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场所,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官网(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万元。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tp-0009221801517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号:429975687888

9.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履约担保的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10%银行保函或现金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履约保证金证明材料到发包人指定地点与发包人签订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2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59047728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 邮编:350002

联系人:郑先生、游先生

联系电话:15260798559、0591-28059653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2层

电话:15959047728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2层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959047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

联系方式:郑先生、游先生 15260798559、0591-28059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先生

电 话: 0591-28059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