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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人民法院国产打印机耗材采购的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8-02 地区:辽宁 浏览:76 【字体:

项目概况

皇姑区人民法院国产打印机耗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3-07-027m

项目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国产打印机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元

采购需求:皇姑区人民法院国产打印机耗材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57号

联系方式:024-2621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4#楼9号门10号门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邮箱地址:lnhzzbb@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长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1022531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024-3103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