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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州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作者: 时间:2026-07-01 地区:全国 浏览:37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11]FJGC[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福州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磋商文件有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6-23,更正为:2026-07-0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07 09:00:00,更正为:2026-07-13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7-07 09:00:00,更正为:2026-07-13 09:0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更正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2号开标室。

一、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人员配置与管理方案”更正为以下内容:

序号岗位人数年龄要求
1行政物业主任1年龄45周岁以内
2绿化绿化工2年龄50周岁以内
3工程维修技工4年龄50周岁以内
4保洁公区保洁4年龄50周岁以内
5卫生间保洁10年龄50周岁以内

二、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绿化服务方案”中增加第5点内容“5、在合同期内,若遇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特殊气候或紧急情况、养护面积或植物种类变化、养护标准提升时,需要增派绿化工人员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要求临时增加人员,并按绿化服务要求完成。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

三、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六)垃圾处理”的全部内容更正为以下内容:

成交供应商每天清运量不少于1车,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的,应先洒水,涉及进出人员安全的要围安全警示带。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作业时间为08:00—19:00之间,必要时须无条件配合加班或夜间清运。人员须至学校大门岗签到,考勤以采购人规定为准。垃圾处理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

四、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四、其他事项”中“2.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更正为“2.1、本项目垃圾清运属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垃圾处理服务进行分包。垃圾处理服务工作未进行分包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自身具备垃圾处理资质,垃圾处理服务由自身承接,并提供书面声明函。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垃圾处理服务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垃圾处理资质且不得再次分包。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除垃圾清运外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进行转包、分包。”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

地址:晋安区南平东路79号

联系方式:0591-83166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话: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