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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采购]城郊煤矿2026年生活垃圾外运处理城郊煤矿生活垃圾外运处理

作者: 时间:2026-05-16 地区:河南 浏览:41 【字体:

城郊煤矿生活垃圾外运处理项目

直接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生活垃圾外运处理项目,根据《永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各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永城市杰顺环卫有限公司属于永城市崇法寺街道城建中心管理,城郊煤矿位于崇法寺街道内。永城市杰顺环卫有限公司是崇法寺街道唯一备案垃圾处理单位,崇法寺街道有固定的垃圾中转站,由崇法寺街道指定永城市杰顺环卫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推荐与崇法寺街道指定的永城市杰顺环卫有限公司进行直接谈判。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城郊煤矿矿区、东风井及北风井全部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外运处理,矿区、东风井及北风井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时集中装车运输处理,保证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保持矿区的环境达标。

2、技术要求

2.1乙方须按本技术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2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2.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矿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2.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2.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2.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8因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3、项目地点:

城郊煤矿大青沟停车场附近封闭式生活垃圾场地、城郊煤矿食堂

城郊煤矿东风井及北风井

4、材料供应:

运输车辆及装运、清理垃圾工具均由乙方提供

5.技术及验收标准:

城郊煤矿生活、厨余垃圾处理及时,保持施工地点以及施工车辆行走后道路清洁、干净,达到环保要求。

二、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1、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违约责任

2.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每次扣除200元。

2.2乙方如出现垃圾处理不及时、达不到永城市环境保护局或永城市及以上政府要求,由乙方照合同执行合同违约责任。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具备相关专业能力。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四、其他要求:

五、报价方案

报总价。

六、特殊的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执行永煤集团及正龙公司城郊煤矿相关财务制度。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按矿方资金计划付款。

七、谈判响应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9时00分止;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城郊煤矿正龙楼二楼会议室(暂定);

4、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05195139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曹英杰0370519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