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建设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信息时间:2026-05-15 阅读次数:16 地区:福建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TP]2026002
二、项目名称: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若航(福建)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71号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创新中心20号楼第2层03单元 | 1,033,000.00元 | 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建设(总价):1033000元 | |||||||||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建设):
货物类(若航(福建)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饮水器 | 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建设项目 | 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建设项目 | 济达等 | JD-4等 | 1 | 批 | 1,033,000.0000 | 1,033,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耀明
评审专家:
陈宝庚、雷立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
(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经谈判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
(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
(4)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0592-22308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建设:1.382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滨海西大道滨德路69号
联系方式:1803007936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层
联系方式:0592-2279328、2279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叶涵殷
电话:0592-2279306、2279328、227933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5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航(福建)净化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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